一、指導思想
二、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
根據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我區義務教育實際情況,適齡少年兒童由戶籍所在鎮(開發區)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按劃定的學區實施招生,不得招收擇校生。
(二)就近入學原則
具有本區戶籍和符合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的適齡少年兒童,在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學校就近或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三)戶房一致優先原則
當學校施教區范圍內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按照“戶房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后順序錄取。未能錄取的學生,由所在鎮人民政府、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三、招生對象
(一)年齡對象
1.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6周歲,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學齡兒童(以下簡稱新生)。
2.初中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2019年小學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新生)。
(二)報名對象
第一批:戶籍在施教區內的新生;
第二批:符合“相關政策性安置”的新生;
第三批:父母或新生本人在施教區內已購房(以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并實際居??;
第四批:符合南潯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新生。
四、報名時間
2019年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各公辦小學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統一為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其它鄉鎮各公辦小學參照分類統一報名的辦法自行確定報名時間,招生報名時間不早于2019年7月1日。
公辦初中學校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日—7月4日;新居民子弟學校招生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0日;南潯錦繡實驗學校、上外附屬浙江宏達南潯學校報名時間由學校確定。
五、公辦學校招生
(一)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公辦學校招生
1.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經核定的招生計劃數,學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新生入學。
2.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經核定的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新生戶籍及家庭住宅、社保等情況,按下列條件先后順序分批錄?。?/span>
第一批戶籍類:新生在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有戶籍,可向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
第二批政策類:屬“相關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即包括駐湖部隊隨軍子女、港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招商引資投資者子女、引進人才子女等。此類新生于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到南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572-3023671。
第三批有房無戶統籌類:父母或新生本人在施教區內已購房并實際居住,可向房產所在地的施教區學校申請報名。當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由學校以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時間長短為依據,按照公正、公平的辦法予以錄取。
第四批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統籌類:父母持有辦證地為南潯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在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范圍內企業購買社保一年及以上,可向暫住地所在施教區學校申請報名。當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由學校以監護人社會保險購買時間長短為依據,按照公正、公平的辦法予以錄取。
3.各類學生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批戶籍類:①新生本人及其父母戶口簿;②新生出生證;
第二批政策類: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戶口簿、父母身份證件與學歷證明、投資者注冊企業法人證書等);②按相關規定經有關部門確認蓋章的證明材料;
第三批有房無戶統籌類: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戶口簿;②新生出生證;③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第四批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統籌類: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戶口簿;②新生出生證;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④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辦理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間);⑤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相對固定住所證明(如租房協議等)。
4.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情況以公安部門核發的戶籍本為依據,住房情況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父母的社會養老保險以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為依據。戶籍遷入、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父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等時間統一截止為2019年6月20日。
5.第三、四批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未被錄取的,由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南潯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周邊有招生空額的公辦學校報名。
6.招生學校要確保施教區有戶籍新生百分之一百入學,嚴格按相關政策規定安排政策類新生入學,積極穩妥安排統籌類新生就讀。新生錄取名單經教育局審核后,招生學校于2019年7月15日統一向社會公布,各校根據學校實際于7月20日前安排學生報到注冊,一年級新生報到注冊時需提供幼兒學籍信息表(加蓋幼兒園公章)和預防接種證。
(二)其它鎮公辦學校招生
以鎮為單位,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確保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招生工作結束后按規定向區教育局招生辦報送有關信息材料,辦理有關手續。公辦學校參照南潯鎮、南潯區經濟開發區學校相同條件、相同順序進行招生錄取。
六、民辦學校招生
南潯錦繡實驗學校和上外附屬浙江宏達南潯學校的招生工作,由學校按《南潯區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制定好招生方案,報南潯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自主招生,于2019年6月20日前把錄取的新生名單報南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思進等五所新居民子弟學校,應積極穩妥安排父母持有辦證地為南潯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新生入學,嚴格執行小學不超過40人,初中不超過45人的班額控制標準,于2019年9月1日前把錄取的新生名單報南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七、特殊學生的招生
1.具有南潯區戶籍的一年級新生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憑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和緩學申請向戶籍所在的學校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和教育局學前辦審核批準后,可推遲一年入學,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2.具有南潯區戶籍的一年級殘疾新生(以殘疾證為依據)可到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或到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就讀。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憑殘疾證向戶籍所在地學校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和教育局學前辦審核批準后,可推遲一年入學,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八、插班生安置
1.插班生是指除學校起始年級(公辦小學的起始年級為一年級,公辦初中的起始年級為七年級,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為一年級)新生以外,需要中途插班就讀的學生。
2.插班生報名條件:插班學生在學校施教區范圍內有戶籍有房產,房產是指監護人或新生本人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房。
3.插班生報名時可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登記,登記時間為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8日,學校在不突破班額的前提下,審核批準后給予安排。
九、招生要求
(一)高度重視招生工作
各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招生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招生工作領導,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在滿足本地戶籍新生入學需求的基礎上,妥善解決符合條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問題。
(二)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計劃
各招生學校在對轄區內新生進行摸底排查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招生計劃。特別是因學校撤并、報名學生超過招生規模等原因需要統籌和調整學區時,需要廣泛聽取意見,開展風險評估,并制定風險防控預案。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在2019年6月5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
(三)完善招生政策公告制度
1.學校應堅持招生工作的公開、透明。2019年6月20日前以各鎮(開發區)或學校為單位采取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公告。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需提供的材料、咨詢電話等。
2.加強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宣傳。各校要加強與村、社區的聯系與協調,采取多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尤其幫助進城務工人員及時了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四)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十、招生服務
南潯區教育局設立招生政策咨詢電話和違規招生舉報投訴電話,接受招生政策咨詢,受理、查處有關違規招生的舉報和投訴。招生政策咨詢電話:0572-3023671;違規招生舉報投訴電話:0572-3023385。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南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9年南潯區各中小學招生計劃統計表
2.南潯鎮、南潯經濟開發區公辦小學施教區范圍
附件1
2019年南潯區各中小學招生計劃統計表
小學 | 初中 | ||||||||||||
序號 | 學校 | 招生人數 | 序號 | 學校 | 招生人數 | ||||||||
1 | 南潯實驗小學 | 400 | 1 | 潯溪中學 | 500 | ||||||||
2 | 湖師院南潯附小 | 400 | 2 | 橫街中學 | 75 | ||||||||
3 | 橫街小學 | 120 | 3 | 馬腰中學 | 105 | ||||||||
4 | 開發區潯溪校區 | 80 | 4 | 練市一中 | 290 | ||||||||
5 | 馬腰小學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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